1、大学本科毕业在对口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一年,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不再初定初级职称。研究生初期结束,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执行工资转正,享受初级(专技十二级)待遇。初定教师系列(包括思政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3、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级别认定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试行)(浙工贸院[2015]42号)》文件规定: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见习期满,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十级;
(2)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九级;
(3)博士研究生毕业一年及以上,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七级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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