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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6:45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推动学校人才工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瓯越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引进类。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时要求已全职到岗,海外人才回国(来华)不超过2年,国内人才来温不超过2年。BC类引才项目主要面向海外人才,要求符合上级海外引才计划资格条件,对特别优秀、紧缺急需的申报人(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B类人才标准),在年龄、来华来温时间、海外经历等条件上可适当放宽;D类引才同时面向海外和国内人才,其中海外人才要求引进前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已取得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含博士后),国内人才要求引进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或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二)培养类。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时已全职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并承诺继续全职在温州工作5年以上。领军人才培养项目(D类)分为科技领军(青年领军不少于50%)、教育领军、传统工艺领军、高技能领军、宣传文化领军等7类。

(三)高水平创新团队。包括“新引进”类、“校企合作”类和“科研项目”类等团队。“新引进”类要求团队领衔人和第1、2核心成员为近2年内新引进并全职在温工作,用人单位对团队已有明确经费支持;“校企合作”类要求团队成员有一定合作基础,以企业新研发技术或产品为核心,且企业已有专项研发投入;“科研项目”类要求领衔人年龄未超过40周岁,且近一年内有省级以上项目课题为支撑或已启动科技成果转化且投入明确、路径清晰的团队。

(四)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包括“人才领创”类、“人企联创”类、“双招双引”类等3类创业项目。申报企业应已注册成立且成立时间不得超过5年(已在固定场地运营),要求具体独立法人资格且主要纳税地和研发中心均在温州。“人才领创”类要求领衔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

E类项目申报条件可根据领域特点和地方实际适当调整,其中培养项目分为社会工作人才、海外工程师、卫健青年人才、瓯越工匠、卓越工程师、瓯越警英、乡村振兴领军人才、地区特色人才等项目(附件1);特色贡献项目(E类)由县(市、区)组织实施,要求申报时已全职在温州工作3年以上且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明显贡献,在当地享有一定声誉,行业认可度高。

二、遴选方式

D类以上人才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遴选实行集中评审、顶尖人才举荐、直接认定、标准化认定等4种遴选方式,其中引进类项目实行标准化认定或集中评审,培养类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实行集中评审,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实行标准化认定。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视情开展实地走访。

E类人才项目在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委人才办设立遴选平台,由遴选平台所在单位制定评审方案,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备案后自主开展评审,E类人才项目评审实行总量控制。

培养类项目有名额限制,二级学院先进行人选(项目)排摸,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各项目推荐1名人选,7月17日(周三)前将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再上报系统。人才申报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推荐单位

D类培养项目推荐名额

推荐单位

D类培养项目推荐名额

科技

领军人才

教育

领军人才

宣传文化

领军人才

传统工艺

领军人才

高技能

领军人才


1

除温州医科大、温大、温州理工大学以外,其他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

12

5

3

含温州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温大、温理工、其他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医院、学校、宣传文化单位、其他市级单机单位

2

4


三、申报遴选安排

D类以上人才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先确定推荐人选,再上报系统。

系统申报时间为7月10日-7月31日。申报路径为:“温州人才之家”(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通道。

E类项目统一通过“温州人才之家”-“瓯越英才计划”通道申报。具体安排以各部门和各县(市、区)通知为准,由组织实施单位发文兑现奖励经费。

四、其他要求

(一)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不得进行逆层次申报,已入选市级重大人才工程或获得《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和杰出贡献人才项目除外);对认定为全职派遣的人才,可申报“瓯越英才计划”引进类、贡献类和团队类项目,入选者享受同等待遇。

(二)申报人年龄、新引进时间、在温州工作时间等计算参照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三)高校副职以上领导人员不得申报市级人才计划(含高水平创新团队)。

联系人:褚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330395;邮箱:236488182@qq.com。

附件:1.2024年“瓯越英才计划”归口单位分工表.pdf

2. D类培养项目初步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人事处 最后编辑:2024年07月10日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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