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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部分行政岗位选调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0:37  浏览:

为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提高治理效能,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人才队伍体系,落实省委“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实现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分行政岗位选调工作。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原则

(一)稳定为主。本次岗位调整范围仅限于因工作需要调整、选调,确保行政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双向选调。本着岗位公开、本人自愿、调出调入部门均须同意的原则。对经学校研究后公布的岗位,按程序进行选调,接收方不同意的,申请人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三)人岗匹配。根据岗位职责和员工特点,由调入部门对报名者组织面谈,决定是否录用,实现人岗匹配。

(四)类别相同。在岗位调整、选调时,原岗位类别与调入岗位类别必须相同,同为专技岗或同为管理岗。

二、选调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参照在岗同等条件聘任的人员)。

三、选调岗位类型

(一)部门内部调整

1.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可按工作需要对内部岗位进行调整,调整时不受进校年限的限制。其中,对在岗的办公室主任、实训中心主任进行调整时,聘任者须对应岗位类型,符合岗位条件。调整结果二级学院经主要负责人同意,职能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结果报人事处审核,开具内部调配单。

2.光电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国际商贸学院、设计与数字艺术学院各设1个学工办主任岗位,由各二级学院在本部门内部选聘1名符合岗位条件的辅导员,聘任结果经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二)空缺岗位选调

1.二级学院空缺岗位。对进校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条件(具体见附件1)的教职工,二级学院经主要负责人同意,职能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填写《选调申请表》(附件2)。

2.行政职能部门空缺岗位。对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在现聘岗位满6年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空缺岗位条件,二级学院经主要负责人同意,职能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填写《选调申请表》。

(三)其他

对选调交流后仍空缺的岗位,除因工作需要进行组织调整外,将列入非特岗招聘计划实施社会招聘。

选调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7月17日,人事处公布空缺岗位,有意向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选调申请表》,每人限申请1个岗位。

教职工本人签字,二级学院经主要负责人双签同意,职能部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同意,于7月21日20:00前将纸质版扫描或拍照后发至人事处邮箱rsc@zjitc.edu.cn,联系人:梅卫阳,逾期不予受理。

(二)7月23日,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报送部门内部调整结果至人事处审核备案。

同日,接收部门落实空缺岗位拟选聘结果,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

(三)7月24日,人事处公布空缺岗位选调结果,开具内部调配单。

有关说明

(一)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7月31日。

(二)选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岗报到,严格履行岗位交接手续。

附件1 校内公开选调空缺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部分行政岗位选调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人事处 最后编辑:2024年07月17日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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