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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秋季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晶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11:22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人员2024年秋季转正、岗位定级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新进校或进校满一年未转正、定级的教职工(不含二级产业单位人员)可申报参与转正、岗位定级工作。

二、专技岗位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

1、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合格,且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执行工资转正,享受初级(专技十二级)待遇。

2、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3个月)考核合格,且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管理岗位的管理级别认定

1、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考核合格,且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九级。

2、博士研究生见习期满(3个月)考核合格,且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七级。

四、工作安排

1、个人报名。请于12月31日前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地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报业绩档案。业绩档案必填项包括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资质证书考核情况(进校以来),其他业绩档案无需填报。具体填报要求请仔细查看附件。

注:请务必在人事系统同步完善个人“学习经历”的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在“培训经历”完善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上传《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初期考核。校、院二级督导组对申请初期转正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将视情况延迟转正。

3、办理手续。考核合格,人事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联系人:杨老师、褚老师,联系电话:0577-88778872

附件:浙江省职称申报与管理服务平台申报指南

人事处

2024年12月26日

责任编辑:任志杰 最后编辑:2024年12月26日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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