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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有关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1日 14:21  浏览:
各院(系)、各部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使大家能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温州市政府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2日—24日,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9月25日(星期六)正常上课。
2、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7日,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课。
3、10月8日(星期五)上午7:45在学院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请全体师生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各班主任需站在本班队伍前面。
二、注意事项
1、放假前,各院(系)要认真落实学生假期去向,对离校回家的学生要做好统计,登记清楚家庭地址及家庭联系方式,于2010年9月25日下班前报到学生处(电子版即可),具体格式见附件一。
2、全体学生必须于2010年10月7日晚8:00前返校,各院(系)应于10月7日晚22:00前清查确认学生返校情况,并将未返校学生名单及原因于10月8日早上10:00前报送学生处(电子版即可),具体格式见附件二。
3、请各院(系)积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强调外出期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假期间不提倡同学们出游,回家的同学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往返途中要选择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
4、各院(系)需落实好放假期前的值班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等工作。值班老师在值班期间应多到学生寝室走动,一方面关注留校学生去向,另一方面彻查违章电器使用,保证假期安全。
5、各院(系)要严格规范请假制度,严查考勤。放假前严禁早退、旷课,收假后按时到校上课。
6、请全体学工人员放假期间随时保持信息畅通,以备联系。假期内如有意外情况发生,要及时与当天值班的学生处老师联系。
7、同学们离校之前,要关好门窗,关闭寝室电源,收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将抽屉、柜子和保险箱上锁,保障寝室财务安全。
8、假期留校同学,要注意生命和财产安全,尽量不要一个人出门,在外要注意交通安全,晚上要按时归校;
9、希望全体同学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盗防骗和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做到文明出行,平安过节,树立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学生处
2010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10年09月21日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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