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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教师到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01日 09:54  浏览:
各系(部)、部门:
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已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批准建立,这是我院向职教集团迈进的重要一步。为支持浙江工贸技师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各系部选派部分优秀教师赴浙江工贸技师学院任教,具体选派指标分配如下:
系部
专业
人数
基础部
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专业
各1名
经贸系
国际贸易专业
1名
管理系
财会专业
1名
信息系
计算机专业
1名
轻工系
工业设计专业
1名
汽机系
机械类专业
1名
原技校职称教师优先考虑选派,但选派过程也应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家庭情况,各系部主任、书记应按照学院的布署做好教师的选派工作。被选派教师待遇保持不变,每月报销往返一趟杭州至温州的交通费。教师个人也应积极申报,凡个人主动申报选派的教师,在今后的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与聘任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个人主动申报者请直接到党院办(人力资源)报名。
各系部请于9月3日16:00之前将部门选派教师名单报送到党院办(人力资源)。
院部
2007年8月31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9月01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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