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07年度设备采购的通知
各部门:
学院2007年度设备采购计划经省财政厅批准现以下达到学院..目前,加强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趋势日益加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温政办[2006]160号)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缩小了单位自行采购限额;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温财控[2006]183号)进一步严格了财政预算工作。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多次与市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的结果,考虑的学校实际情况,现将今年设备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处室经学院批准的设备采购计划,须由财务处统一报省财政确认,再由温州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根据温州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批准采购方式。属温州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设备,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二、经省财政厅确认的设备采购预算属政府集中采购部分,按温州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规定,每月10日前编报下一个月的设备采购计划(07年预算项目),并于每月15日下达采购任务。为了与该规定同步,学院总务处于每月5日前接受各部门申报设备采购计划,汇总后报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审批。根据省市政府采购管理文件规定,各单位应使所报设备采购计划跟原预算相符。
三、 根据(温政办[2006]160号)、(温财控[2006]183号)文件精神:对没有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采购;对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原则上不得调整。
四 、属于追加预算安排的采购项目,或因故需要调整采购项目及预算的,各单位应及时将设备的采购计划报相应主管部门及相应主管校长审批。经学院同意调整或追加的采购计划由财务处向省财政申请追加或调整预算,经批准的新预算再经温州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审批采购方式后方可实施采购。
五、为了节约时间、提高采购效率,各单位要做好设备的详细技术要求,并以E-MAIL形式报学院总务处,并注明采购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学院总务处根据各单位对设备需求时间的紧急程度,具体需求及技术参数等内容可操作性否,安排相应的采购措施。
学院总务处联系人:周德志,联系电话:0577-88325685,手机0577-81135253,
E-mail:Zdz6508@gmail.com。
附件1:《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2007年政府采购目录.doc 。
总 务 处
200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