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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教职工转正、定级、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06年10月27日 08:30  浏览:
各系(部)、部门及相关人员: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就2006度教职工转正、定级、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对象:
1、本、专科毕业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
2、研究生毕业在本校工作满一年且有两年以上工龄的教职工。
3、研究生毕业在本校工作满两年的教职工。
4、以往未曾定级的且符合转正定级规定的教职工。
二、所有申报人必须通过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理论培训考试。
三、各系(部)、部门及学院对申报人的考核是其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申报人经考核合格方能转正定级。请所在各系(部)、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认真考核审查,并签署考核期满意见。
四、各申报人务必于10月30日前到党院办(人事)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考核鉴定表》或《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连同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一寸免冠照片2张送交党院办(人事),逾期不再办理。
院 部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0月27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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