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保障“十一”期间校园安全稳定,让学生过上一个愉快、健康、平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十一”放假前,各系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各班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对交通车辆、饮食卫生等提出明确要求,坚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各系需在9月29日前需统计离校学生名单,掌握本系学生离校情况,并将本系各班留校人数反馈学生处备案。
3、“十一”期间,禁止学生以组织名义集体外出秋游。如学生以组织名义开展大中型活动(不含秋游),需经各系、学生处、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将按“谁组织,谁负责”制度追究相关责任。
4、教育学生提高防盗意识。要求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人离开宿舍,必须关牢门窗。
5、积极做好学生预防疫病等安全工作,预防流行性疾病,禁止到自然水域游泳。
6、学生公寓要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
7、希望各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通知规定,加强“十一”节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校部值班老师、保卫处及学生处。保卫处:88343635或88338015;学生处公寓办:88325304。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