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分院(系)、部门:
为切实加强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推进作风建设,营造行政文化。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纪律观念,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全体行政管理和科研岗位坐班人员及需要坐班的专任教师。
二、坐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45—11:30,下午13:30-16:30;(专任教师、公寓管理员、公寓辅导员、保卫人员等有特殊坐班时间要求的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考勤时间。)
三、有关要求:
1.学院采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教职工可到学院行政楼、学生服务大厅、三号楼、六号楼进行指纹考勤签到。若坐班人员出现忘记签到、签退等情况,需由本人写明情况,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专任教师的考勤管理按照学院《关于专任教师执行坐班考勤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
2.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避免无故迟到、早退等现象。
3.行政、科研人员坐班期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严禁利用坐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备课、聊天等。下班前应做好办公室整理工作,保管好部门公章等重要物品及资料,并关好门窗。专任教师的坐班工作内容按照学院《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课堂创新行动计划指导意见(2014-2016年)》执行。
4.上班期间若有外出,需向部门领导口头请假报告去向(部门领导外出应向分管院长交代去向。)外出办事无法正常办理签到、签退手续者,应向院办(人力)提交公出审批单。
5.月度考勤结果以考勤机记录为主,无故未考勤者视同旷工处理。院办(人力)将联合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开展不定期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者,经多次警告、批评屡教不改的,将严肃处理。
6.实行坐班制的青年教职工,有八周岁以下子女的,仍按《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落实考勤管理责任
各二级分院(系)、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工作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教职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规定。坐班考勤工作由院办(人力)进行管理,考勤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院办(人力)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