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月上涨1.9%,其中城市上涨1.8%,农村上涨2.1%;食品价格上涨3.7%,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2.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5%。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10月份上涨0.3%。
从八大类别看,11月份,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3.7%。其中,粮食价格上涨4.7%,油脂价格上涨6.2%,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7.6%,鲜蛋价格上涨11.7%,水产品价格上涨2.7%,鲜菜价格下降4.2%。
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0%。其中,烟草价格上涨0.4%,酒类价格上涨2.1%。
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0.1%,其中服装价格持平。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8%。其中,耐用消费品价格上涨1.8%,家庭服务及加工维修服务价格上涨5.2%。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3%。其中,西药价格下降1.6%,中药材及中成药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服务价格上涨2.1%。
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同比上涨0.3%。其中,交通工具价格下降2.4%,车用燃料及零配件价格上涨12.1%,车辆使用及维修价格上涨2.6%,城市间交通费价格上涨6.1%,市区交通费价格上涨5.0%;通信工具价格下降17.6%。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1.5%。其中,学杂托幼费价格下降1.7%,文娱费价格上涨3.0%,旅游价格上涨2.5%,文娱用品价格下降0.5%。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4.2%。其中,水、电及燃料价格上涨3.2%,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5.2%,租房价格上涨4.1%。
1―11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