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一)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9月20日(星期一)的课。
(二)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30日(星期四)第9、10节所有课暂停,9月26日(星期日)上10月6日(星期三)的课,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
(三)10月8日(星期五)上午举行升国旗仪式。光电制造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各职能部门(瓯江口校区办公)师生参加瓯江口校区升国旗仪式,8:30准时开始。其他部门师生参加府东路校区升国旗仪式,7:45准时开始。
二、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院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注意个人防护和卫生防疫。
(二)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风险防控,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全面构建校园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三)严格值班制度,校部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处于可联系状态。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577-86985110(瓯江口校区);0577-88159110(府东路校区)。
(四)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党院办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