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及视频会议精神,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学校,现将近期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1、精准排查,严格落实重点人员管控措施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应结合实际,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来温返校人员排查,及时落实健康管理举措,并妥善细致加强相关人员疏导和服务。11月22日以后来自宁波市镇海区、12月1日以后来自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绍兴市上虞区上浦镇的人员实施“14+7”进行健康管理;11月22日来自宁波市、12月1日来自杭州市萧山区、绍兴市上虞区人员,实施“2+14”进行健康管理;12月1日以后来自杭州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须在抵温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其它省外返温返校人员按《温州市对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管控措施》执行。
2、严格审批,加强师生员工流动管控
严格按照干部、师生管理权限落实好外出审批管理。近期,倡导“非必要不出市”,不审批前往宁波、杭州、绍兴等疫情风险地区的外出活动。每周一定期核验一次全校师生员工行程码,对核查中发现的未经审批外出的人员将予以相应处理。
3、从严管理,加强聚集性活动审批
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聚集性活动的管理要求,除校内师生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之外,近期原则上不举办线下活动。
4、从严从紧,持续强化校门管理
门卫要严格管控,做到每人必查,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经学校审批同意确需入校的,需实名登记、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经测温合格、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积极引导,持续强化加强免疫接种
积极发动、层层落实,做好师生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宣传教育和组织发动等工作。实行加强免疫接种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应接尽接”。
6、落实落细,确保校园常态化防疫管理措施到位
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做到在校内所有的场所、所有人员集聚的地方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师生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师生核酸抽检制度等,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