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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建设首批市级“高等职业院校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5日 15:43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了进一步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打造一批满足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和班级管理工作需要的班主任队伍,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建设首批市级“高等职业院校名班主任工作室”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名班主任工作室”遴选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及培育工作,应以服务学生发展为导向,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核心,紧扣班主任工作职责范畴,围绕队伍建设工作重心,通过育人实践,使工作室成为我校班主任队伍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成为培育名班主任的摇篮,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一批专业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模式,层次性、理论水平高的研究成果,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大力推动学校学生工作的内涵式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工作室负责人需连续担任两年以上班主任,且仍将继续担任不少于三年时间的班主任;曾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2.工作室负责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工作室团队成员不少于 5 人,所申报项目具有鲜明的特色亮点。

三、项目管理

1.每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育建设期为一年。工作室所在高校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的政策、经费支持;

2.工作室建设严格开展相关考核与管理,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建设目标,将予以撤项;

3.工作室培育建设期满后,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工作室进行终期验收。通过验收的,授予“温州市高等职业院校名班主任工作室”称号。

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特别要加强对推荐对象思想理论水平、师德师风表现和育人能力进行全方位审查,择优推荐2-3个“名班主任工作室”,并于2022年2月11 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含佐证材料)限20页纸以内报送至学工部张慧老师处,联系电话15868536868。

学工部

2021年12月25日

责任编辑:廖文献 最后编辑:2021年12月25日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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