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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5年度预算的通知

作者:财务处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7日 08:21  浏览: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0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编制 2025 年省级预算的通知》(浙财预〔2024〕8 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学校预算管理实际,现将2025年度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聚焦“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改革目标,坚持“科学生财、创新聚财、精明理财、高效用财、勤廉管财”,加强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五大体系”的构建,“五大新图景”的绘就等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守住财务可持续发展底线,坚持学校过紧日子,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更好发挥财务在资源配置和财力保障等方面的基础作用,为建设创新性、开放式、服务型职业技术大学而奋斗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强化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

统筹兼顾学校当前和长远发展,加大学校各类资源统筹力度,充分挖掘各类资源潜力,盘活已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拓宽多元化收入渠道。集中财力保障学校确定的大事要事。

(二)强化底线意识,坚持过紧日子。

强化预算理念,坚持学校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庆典、论坛、活动、印刷等支出。除学校确定的、依据充分的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安排其他支出。

(三)强化规范透明,全面提升资金绩效。

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提升资金分配透明度。健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将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三、编制具体要求

(一)收入预算

学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三大类。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由财务处统一编制,其他收入由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编制,报财务处汇总。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其他收入纳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结合历年收入情况,根据经济发展形势、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分析、预测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充分合理预计创收收入、科研收入、上级拨款收入等,完整、准确地编制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学校支出预算按校内人员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校内人员支出预算。填写发放校内在职员工的各种奖金(不包含误餐补贴、通讯补贴)、探亲路费(人事处统一填报)。

2.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设立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对公共支出预算执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如资产类项目预算上报资产管理处(已发通知);维修改造工程类项目预算上报总务处;因公出国项目预算上报国际合作处;信息系统运维项目上报图书信息中心等,归口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财务处。

四、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于2024年7月10日前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将纸质填报材料送至财务处,电子文档发至财务处陈秀秀。

五、其他编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扎实做好学校预算编制各项工作,确保2025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按照2025年校内预算申报表的格式编制支出预算,并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对预算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预算业务咨询:财务处陈秀秀

电话:0577-88338007,689501

财务处

2024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王耀章 最后编辑:2024年06月27日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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