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选拔温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人才库成员的通知》要求,现就专家人才库成员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坚持原则,态度认真,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本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在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中熟练运用专业知识 ;
(三)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管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无任何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3年,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若未达上述工作年限、专业职称要求,但在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并热爱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可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报名申请。
二、专家类型
(一)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
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含应急管理)、司法行政、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就业与人力资源、民政事务、乡村振兴。
(二)经济发展与工程建设类
工程建设:土木工程(建筑、市政、水利、交通)、环保工程、工程造价与审计。
经济管理: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资本、财务管理。
(三)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类
自然资源管理(土地、矿产、森林、海洋、能源)、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气象与灾害防治、农业农村(含农林水事务)。
(四)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类
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电子通信、自动化工程、系统运维。
科技研发: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科研项目管理。
(五)设备与专业技术类
设备技术评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检测认证与技术标准。
(六)综合管理类
绩效管理方法论、财政政策研究、跨领域项目管理、数据治理。
三、专家管理
(一)管理周期
对在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周期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更新或补充、调整专家库成员。
(二)工作要求
1.专家受邀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凡与相关部门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前说明,主动回避。
2.专家在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财政局将予以调整出库。
(1)泄露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资料或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2)利用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3)按规定应当主动回避而未向委托方提出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其他行为。
四、其他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温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资格推荐表》(附件1)、《温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资格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毕业证书和职称证书、主要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组织推荐,于3月11日(下周二)前汇总本学院专家推荐表及汇总表,并将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联系人处,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到人事处。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7788330395
附件:1.温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资格推荐表
2.温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专家资格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