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浙江省质量标准与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助力创新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浙质标知办〔2025〕3号)要求,面向全校征集知识产权服务专员和知识产权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知识产权服务专员。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服务。主要要求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二)知识产权特派员。为山区海岛等地区知识产权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要求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5年以上知识产权工作经验。
二、征集流程
(一)自愿报名。符合要求的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或附件3),报人事所在单位审核同意。
(二)遴选推荐。由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汇总人员信息后,统一进行推荐报送。
(三)审核入库。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培训,组建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库,并组织实施相关服务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4月4日前将报名表及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行政楼308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加盖公章寄送,其中报名表需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请通过邮箱报送。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8339262
邮箱:jsxy@zjitc.edu.cn
附件:1.浙江省质量标准与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助力创新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https://zjamr.zj.gov.cn/art/2025/3/28/art_1229693039_2548198.html
2.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报名表
3.知识产权特派员报名表
4.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温州知识产权服务园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浙江省质量标准与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机制助力创新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pdf
附件2
知识产权服务专员报名表
姓 名
性别
照片
出生年月
学历
毕业学校及专业
手机号码
擅长领域、行业
邮箱
职业资格
获得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主要履历
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可另附页)
派出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
意见
附件3
知识产权特派员报名表
附件4
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人员类型
姓名
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服务专员/知识产权特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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