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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五批清廉单元示范标杆培育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纪委办公室  来源: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7日 08:45  浏览:

为落实省委、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纵深推进清廉高校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清廉工贸”建设提质增效,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根据“2026年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月”要求,现开展学校第五批清廉单元示范标杆培育创建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清廉建设延伸到基层一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清廉单元建设提质增效,为学校“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创建标准

(一)政治生态清朗,贯彻执行有力。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建引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将党的教育方针贯穿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权力边界清晰,运行机制规范。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导向,制度供给与治理需求精准匹配,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权限与规则程序开展,基层治理效能与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监督约束有力,运行态势稳健。重点环节廉政隐患得到深入纠治,风险防控关口有效前移。单位内部无重大安全责任事件及恶性违纪行为,师风教风端正优良,各项事务运转规范顺畅。

(四)育人载体丰富,崇廉风尚浓厚。廉洁文化建设阵地坚实,特色品牌项目培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数字化手段与廉洁治理深度融合且富有成果。

三、创建范围

重点面向职能部门、科研团队、学生社团等基层单元,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清廉建设在学校全域推进、全线共进。

四、工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充分挖掘本单位特色优势,确定创建方向与具体内容,于6月30日前填写《第五批清廉单元示范标杆培育创建申报表》报送学校纪委办公室。

(二)过程评估与评审。通过现场检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等方式,跟踪创建成效。适时组织评审会进行集中评议和遴选。

(三)成果展示与推广。集中展示创建单位的特色做法与制度成果,交流建设经验,以清正的教育生态赋能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清廉单元创建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认真部署落实。

(二)注重实效,突出特色。要紧密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与工作实际,避免“两张皮”,切实做到以创促建、以创促治,推动解决师生身边的实际问题。

(三)营造氛围,强化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创建动态与成效,营造“比学赶超、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纪委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周德志 最后编辑:2026年05月07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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