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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F-02-03)地质勘察(第2次)招标公告

作者:卢光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6日 16:53  浏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4】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F-02-03)地质勘察(第2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江口新区一期区块范围内F-02-03地块;本项目F-02-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260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58275.1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3647.84万元;勘察费最高限价988000.00元。

2.2 招标范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F-02-03)地质勘察(第2次)(包括初勘和详勘)等内容,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地质勘察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工期要求: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15日历天提供初勘报告,30日历天提供详勘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温州市地区具有通过CMA计量认证的土工试验室或与温州市当地已取得CMA计量认证、能提供满足勘察质量要求的土工试验室的勘察企业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投标人的土工实验室应保证唯一,不同投标人不得使用同一土工实验室或与同一土工实验室合作,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外省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址的网页复制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前往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前台(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购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 http://www.zjitc.net/、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3本项目总分100分,其中技术标30分,商务标7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资讯楼508室(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递交授权委托书时必须同时携带其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金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注:如果参加投标单位系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近期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人: 徐老师

电话:1367644276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577-86511719/15958736936

传真:0577-86511702



责任编辑:冯士活 最后编辑:2023年01月06日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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