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1000324020001
一、本次招标内容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函【2014】253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0691.9平方米,建设地址位于瓯江口新区一期区块范围内F-02-07与F-02-03地块,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F-02-03地块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第一高级技工学校)扩建工程(F-02-03)地块二期智能化工程一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2.计算机网络系统3.综合布线系统4.校园广播系统5.一卡通水控系统6.智能远传水表管理系统7.能耗检测系统8.智慧能源管理系统9.报警系统10.五方通话系统11.LED显示系统12.门禁系统13.电子巡更系统;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1170.1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资质;
☑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8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业绩;(2)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且除了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3)由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投标人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带底商的住宅)、厂房;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时间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金额89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注:(1)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工程总承包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业绩;(2)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将不予认可;(3)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实施的予以认可;(4)由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范围内分包的智能化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标准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实施的予以认可。【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删除上述第3条“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05月14日至2024年05月20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05月2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05月22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6日 14: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人: 地址: |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
联系人: |
卢老师 |
联系电话: |
0577-85515718 |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及四楼 徐先生 |
联系电话: |
0577-86511719/15958736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