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师函〔2007〕85号
关于举办200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温教职〔2007〕55号),加快组建一支理论知识丰富、实践技能精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步伐,促进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我院与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公办、民办职业学校专业教师。
二、培训计划
培训专业:计算机程序设计、制图(Autocad)、汽车维修、机械加工(车工、钳工)、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装配、电工仪器仪表装配、电子设备装接)、维修电工、人力资源管理、会计。
培训级别: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级(中级/高级/技师)。
培训课时:四级(中级):80课时;三级(高级):100课时;二级(技师):120课时。
培训人数:40人/班。
第一期拟定开班日期:2007年11月中旬;
第二期拟定开班日期:2007年11月下旬。
三、培训方式、安排
培训方式:集中面授、实验实训、自学、示范观摩(技师培训须增加论文撰写);
面授安排:双休日(周六、日)上课;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具体时间、参加人员及相关事宜,以开学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及培训经费
(一)教师培训班培训分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级认证培训,学员应根据自己专业报考相关专业等级,培训专业内容由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以及各县(市、区)职业高中的具体需要确定。培训费用按学员经培训后获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采取“以奖代补”分别奖励和补助学员1000元、1500元、2000元,并每期评选先进若干名,给予奖励。差旅费由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伙食费自理。
1、理工类(计算机程序设计、制图(Autocad)、汽车维修、机械加工(车工、钳工)、电子技术(电子仪器仪表装配、电工仪器仪表装配、电子设备装接)、维修电工。
中级:1800元; 高级:2100元;技师:2600元。
2、会计(财政部从业资格考试):2100元。
3、经管类(人力资源管理)
中级:1500元; 高级:1800元;技师:2300元。
(二)各中职学校(含高职院校中专部)、技校参加培训的教师要认真填写《温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培训登记表》(见附件二),并于10月31日前将《登记表》报送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
请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认真组织安排培训期间的各项工作,增强师资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注重职教特色,提高培训质量。我院在培训期间将组织人员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估检查。
五、联系方式
(一)温州市教师教育院
联系人:刘玉生, 联系电话:88135615(含传真)
E-mail:yqlys@126.com
(二)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联系人:方益益; 联系电话:88338010、13806685193
传 真:88313264; E-mail:liuluxm@126.com
地 址:温州市府东路(原黎明东路)17号
邮 编:325000
附件: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办公室 2007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