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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学校设备购置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资产管理处  来源: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5:53  浏览: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领域推动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浙教财〔2024〕28号)和学校“十五五”规划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高校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要求,现就开展新一轮学校设备购置项目申报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1.设备购置项目库建设是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资产管理决策、绩效管理的重要基础。学校建设发展的所有设备购置项目都应经过申报、论证、审批后入库管理,学校根据项目情况优先纳入学校预算,实现“先入库、后预算”原则。

2.设备购置项目库申报的项目预算金额一般在10万元及以上。根据项目支出的性质分为专业建设类项目(含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专业及课程建设项目、教研项目等)、科学研究类项目(含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类项目(校园信息化、远程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校园网络化建设等)、产教融合类项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类项目、综合后勤保障类项目、国际化建设类项目、党建类项目、思政类项目、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及其他发展建设类项目。

3.上一年度已申报入库但未执行的在库项目,如需进行项目修改调整的,需按要求重新申报审批入库。

4.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学科研需要,依据学校《设备购置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项目申报。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前需针对拟申报项目自行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设备价格还需三家单位以上询价,其中二级学院申报项目还需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5.所有设备购置申报项目需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在学校网上办事大厅—内控系统—项目立项申请进行申报。申报项目请经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附件1)(内控系统审批完成后下载)、《项目专家论证意见》及《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相关会议纪要》电子材料反馈至资产管理处(邮箱:775635223@qq.com)。

联系人:马老师(瓯江口校区行政楼203室,联系电话:85515961/667143)

附件:1.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设备购置项目申报书

2.绩效指标设置明细

3.项目库申报操作手册

资产管理处

2026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黄爱素 最后编辑:2026年04月23日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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